有权限的超市工作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开柜:
1、在顾客丢失条码或者钥匙丢失,顾客出示有效证件,可以当顾客面打开清点;
2、非营业时间后,无人看管的自助寄存柜处于不安全状态,或者超过存放期的,工作人员2人在场或者通过摄像方式1人打开自助寄存柜,代顾客保管物品。
规章:
一、自助寄存柜的使用对象。
二、自助寄存柜采取“自助存包、一人一柜、锁具自备、责任自负”的形式存放物品。
三、顾客只能在超市工作时间内使用存包柜。
四、营业结束后工作人员定期清理存包柜,所清理物品由工作人员按指定地点堆放,由顾客自取,物品丢失概不负责。
五、自助寄存柜只限存放随身携带的普通用品,不要存放贵重物品(如手机、钱包等)。
六、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等危险物品。
七、顾客存放物品后,请妥善保管好条码或者钥匙。因条码或者钥匙丢失而又要取出物品时,请与所在超市办公室联系,凭有效证件方可开锁领取物品。
八、自助寄存柜的顾客必须爱护公共财产,不得随意损坏存包柜。如因顾客自身原因造成存包柜损坏的,由损坏者负责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