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Web3技术的快速发展,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、NFT交易、DAO治理等新型合同形态日益普及,其法律效力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,核心答案是:Web3合同只要符合《民法典》等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,就受法律保护,但其特殊的技术属性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适用挑战。
Web3合同的本质:技术形式与法律价值的统一
Web3合同的核心载体是“智能合约”——一种以代码形式预设条件、自动执行约定的程序,NFT交易中,当买家支付加密货币后,智能合约自动将NFT所有权转移至买家钱包;DAO(去中心化自治组织)的提案投票,也通过链上代码记录表决结果并执行,从法律性质看,智能合约仍是合同的一种,其本质是“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”,只是通过代码实现自动履约,而非传统纸质或电子文本,我国《民法典》第469条明确,“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”,法律并未排除“代码形式”,只要合同内容反映双方真实意图,就具备合同的基本属性。
受法律保护的核心前提:满足法定生效要件
并非所有Web3合同天然有效,其法律保护需以《民法典》第143条规定的“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”为前提:
- 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: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NFT购买合同有效,但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大额交易合同可能无效。
- 意思表示真实:需排除欺诈、胁迫等情形,若智能合约代码被黑客篡改,导致一方在不知情下“同意”不利条款,可能因“意思表示不真实”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。
- 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:涉及洗钱、赌博的智能合约内容无效,不受法律保护;NFT交易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(如盗版画作),合同亦因违法而无效。
特殊挑战:代码漏洞与法律适用的适配
Web3合同的法律保护面临两大独特问题:
一是代码漏洞的责任认定,若因智能合约代码存在漏洞(如重入攻击、整数溢出)导致财产损失,责任如何划分?实践中,法院会结合“过错原则”判断:若漏洞是开发者未尽合理测试义务所致,开发者需承担侵权责任;若因用户未妥善保管私钥导致资产被盗,用户自担风险。
二是去中心化协议的法律主体地位,DAO等组织缺乏传统法律主体资格,其合同纠纷的被告如何确定?目前司法实践倾向于将DAO发起者、核心开发者或实际控制人列为责任主体,或通过“合同相对性”原则,直接约束链上参与交易的地址主体(若能对应到真实身份)。
司法实践:从“空白”到“逐步明确”
近年来,我国法院已开始受理Web3合同纠纷,并逐步确立裁判规则,在“国内首例NFT侵权案”中,法院认定NFT交易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,判决相关方停止侵权;在以太坊链上“合约黑客案”中,法院支持受害者通过诉讼追回损失,明确“代码漏洞不等于免责理由”,这些案例表明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