抹茶为何“不能注册”?商标法里的“通用名称”拦路虎

近年来,随着健康饮食风潮兴起,抹茶凭借独特的风味和营养价值风靡全球,从抹茶蛋糕、抹茶拿铁到抹茶冰淇淋,各种“抹茶味”产品层出不穷,不少企业和商家在尝试注册“抹茶”类商标时却屡屡碰壁,甚至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,这背后的核心原因,在于“抹茶”在法律层面可能被认定为“商品的通用名称”,缺乏作为商标注册的“显著性”。

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,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,或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及其他特点的标志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,抹茶作为一种由特定工艺制作的绿茶粉末,其名称“抹茶”(源自日语“抹茶”,音译自汉语“末茶”)在长期使用中,逐渐成为消费者对“绿茶粉末”或“特定工艺绿茶制品”的统称,当商家在蛋糕、冰淇淋等商品上标注“抹茶味”时,消费者会自然联想到“绿茶粉末”这一原料,而非指向某一特定品牌,这种情况下,“抹茶”便因缺乏区分商品来源的显著性,难以被核准注册为商标。

历史与现实的博弈:“抹茶”的名称之争

“抹茶不能注册”的争议,还与其名称的历史渊源和使用现状密切相关,从历史来看,抹茶起源于中国隋唐时期的“末茶”,后经传入日本发展成熟,并在全球范围内流行,近年来,随着中日文化交流的加深,“抹茶”作为中文词汇逐渐回归,成为国内绿茶粉制品的通用名称。

在商标审查实践中,商标局会综合考虑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、行业使用情况等因素判断某一名称是否为通用名称,在“抹茶”相关商标申请中,审查员会参考行业报告、消费者调查、媒体报道等证据,若多数消费者将“抹茶”理解为“绿茶粉末”而非品牌标识,则其被认定为通用名称的可能性较高,这也是为什么,即便是一些知名茶饮品牌,在尝试注册“抹茶”类商标时也难以通过——因为“抹茶”早已超越了单一品牌的范畴,成为一类产品的“身份标签”。

企业如何突围?从“通用名称”到“品牌IP”的构建

尽管“抹茶”本身难以注册,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无法在抹茶领域打造自有品牌,许多成功案例表明,通过差异化定位和品牌建设,企业完全可以在抹茶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。

企业可尝试“名称+显著要素”的组合注册,将“抹茶”与独创词汇、图形或设计结合,形成具有显著性的商标,如“XX抹茶”“抹茶大师”等,通过增加标识的独特性来提高注册成功率,强化品牌故事与品质背书也是关键,通过突出原料产地(如“宇治抹茶”“杭州抹茶”)、制作工艺(如“石磨抹茶”“低温烘焙抹茶”)或品牌理念,将“抹茶”从通用名称转化为品牌的核心价值符号,某品牌以“日本宇治直采抹茶”为卖点,通过严格的生产标准和独特的品牌文化,成功在消费者心中建立了“高品质抹茶”的品牌认知,即便未直接注册“抹茶”商标,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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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影响力仍远超同类产品。

行业反思:保护通用名称与鼓励创新之间的平衡

“抹茶不能注册”的现象,也为食品行业敲响了警钟:在追求品牌化的同时,需警惕对通用名称的滥用,通用名称属于公共资源,若被单一品牌垄断,将不利于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;企业需通过技术创新、品质提升和品牌建设,打造真正具有市场辨识度的知识产权,而非依赖通用名称“搭便车”。

对于监管部门而言,如何在保护通用名称与鼓励品牌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,是商标审查工作的重要课题,可加强对行业通用名称的界定和公示,为企业提供清晰的商标注册指引;对通过长期使用已获得显著性的“抹茶”类商标,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注册保护,兼顾公平与效率。

“抹茶不能注册”并非行业发展的“绊脚石”,而是推动企业从“名称竞争”转向“品牌竞争”的契机,在健康食品日益成为消费主流的今天,唯有回归产品本质,深耕品质与文化,才能在抹茶这片“蓝海”中行稳致远,而对于消费者而言,真正值得关注的,从来不是商标名称是否注册,而是每一抹“抹茶”背后所承载的匠心与品质。